花蓮縣政府社會處徵區域家庭中心督導1名.社工員6名(第三次公告)
花蓮縣政府社會處徵區域家庭中心督導1名.社工員6名(第三次公告) 一、職稱:約聘社工督導1名、約用社工員6名 二、名額:督導正取1名;社工正取6名、備取2名 三、上班地點:各區域家庭服務中心,依志願及計畫需求調整服務地點,至少一個月於花蓮縣政府受訓及上班。
五、工作內容:
六、薪資標準:
七、資格條件: (一)學歷應符合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二)需具獨立作業能力,與社區資源溝通、服務方案規劃執行能力。 (三)具社福實務經驗者為佳。 八、聯絡方式: (一)請檢具履歷表「自傳請詳述」、最高學歷證件、成績單、相關工作經驗證明。 (二)於104年6月22日(星期一)前郵寄「970 花蓮市府前路17號 花蓮縣政府社會暨新聞處 婦幼科」,請註明(區域家庭中心應徵文件)。 (三)有相關疑問請洽林鳳珠督導、廖夏慧督導 電話:038-237374、228995。 (四)符合資格條件者,初審後通知參加甄試,甄試包含筆試(社會工作直接服務)及面試兩階段,不符合及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五)錄取名單於面試後公告於花蓮縣政府網站。 瀏覽數
newMainta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