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社會處婦幼科徵約用社工人員1名(1031215前)
一、職稱:約用社工人員1名 二、名額:正取1名、備取1名 三、工作地點:花蓮縣政府 四、服務範圍:花蓮縣 五、工作內容:新住民、托育等婦幼服務(依實際服務內容調整) (一) 辦理新住民家庭直接服務 (二) 辦理新住民支持性服務方案 (三) 辦理托育福利及補助業務 (四) 辦理其他交辦事項 六、薪資標準:280薪點,每月33,908元(依實際工作內容調整職缺及薪資) 七、資格條件: (一)學歷應符合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1. 大專院校社會工作相關科系畢業。 2. 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五條第二款規定者。 (二)需具獨立作業能力,與社團溝通協調能力。 (三)具實務經驗者為佳。 八、聯絡方式: (一)請檢具履歷表「自傳請詳述」、最高學歷證件、成績單、相關工作經驗證明。 (二)於103年12月15日(星期一)前郵寄或親送「970 花蓮市府前路17號 花蓮縣政府 社會處 婦幼科」,請註明「應徵文件」。 (三)有相關疑問請洽 林鳳珠督導電話:038-237374、228995。 (四)符合資格條件者,另行通知面試,不符合及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五)錄取名單於面試後公告於花蓮縣政府網站。 瀏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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