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立南平中學徵社會工作師職務代理約僱人員1名
一、職稱:約僱人員
二、職等:相當五等(280薪點)
三、名額:1名
四、工作地點:花蓮縣立南平中學
五、工作內容:學生處遇計劃擬定與實施、個案安置前置工作及家訪與個案管理、學生回歸後之追蹤輔導、學生偶發事件處理。(於必要時輪值)
六、僱用期限:自實際僱用日起至103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錄取及格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預計約103年10月)
七、資格條件:國內外專科以上相關社工系所學校畢業者。
八、必備資料:
(一)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履歷表格式下載點:銓敘部全球資訊網/下載專區/ 常用表格下載/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
(二)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三)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
九、說明:
(一)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103年2月14日(星期五)下午17時止。
(二)報名方式:於報名截止時間前由本人(委託代理人)親送或掛號郵寄:975花蓮縣鳳林鎮南平里八德路62號,花蓮縣立南平中學人事室收(以郵戳為憑,證件不齊或逾期不 予受理),信封請註明:應徵花蓮縣立南平中學社會工作師職代約僱人員。無論是否錄取恕不退件。
(三)錄取人員由本校通知。
(四)聯絡電話:03-8772586轉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