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社會處婦幼科徵約用社工員1名
一、職稱:約用社工員
二、待遇:每月薪資約28,000元〈含自付勞健保金額〉
三、經費來源:中央補助款
四、名額:約用社工員1名,備取1名
五、工作地點:花蓮縣(視業務需要調派)
六、工作內容:
(一)保母登記及育兒津貼發放相關業務。
(二)其他交辦事項。
七、資格條件:
(一)大專院校以上社會工作等相關科系所畢業或具備社會工作師報考資格者。
(二)具基本電腦文書、處理能力與社福相關經驗者為佳。
(三)身心健康,無不良嗜好,國語及當地方言流利,工作區域及時間能配合調派者。
八、聯絡方式:
(一)應備文件:
1.履歷表「自傳請詳述」。
2.相關科系最高學歷證件。
3.學校成績證明及相關工作經驗績效證明(應屆畢業生免附)或研究報告。
(二)收件期限:於101年5月18日(五)前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專人送達花蓮市府前路17號花蓮縣政府社會處婦幼科收,或以電子郵件投遞至wpy@hl.gov.tw信箱。證件不齊或逾期不予受理;信封並請註明應徵職稱。
(三)履歷、書面資料符合資格條件者,經業務單位視實際需要初審後,視需要另行通知面試;初審不符資格及未經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文件資料亦不退件。
(四)錄取名單於面試後由業務單位通知,並公告於本縣全球資訊服務網,倘若正取放棄資格,由備取遞補。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