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社會處徵家暴性侵害防治及兒少保護社工員
花蓮縣政府社會處徵家暴性侵害防治及兒少保護社工員
一、職稱:社會工作員 二、待遇:每月薪資約32,928元 三、名額: 1.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業務社工正取1名,備取1名 2.兒童少年保護業務社工正取1名,備取1名 四、工作地點:花蓮縣(視業務需要調派) 五、工作內容:辦理家庭暴力、性侵害、兒少保護等個案直接服務業務 六、資格條件: (一)大專院校社會工作等相關科系所畢業或具社會工作師考試資格者。 (二)具基本電腦文書、處理能力與社福相關經驗者為佳。 (三)身心健康,無不良嗜好,國語及當地方言流利,工作區域及時間能配合調派並具有社會工作熱忱及使命者。 七、聯絡方式: (一)請檢具履歷表「自傳請詳述」(並註明最快可上班日期、E-mail)、最高學歷證件、學校成績證明及相關工作經驗績效證明(應屆畢業生免附)或研究報告,於101年4月3日前掛號郵寄花蓮市府前路17號花蓮縣政府社會處社工科社會工作督導員劉佩玲收(以郵戳為憑,證件不齊或逾期不予受理;信封並請註明應徵職稱)。 (二)履歷、書面資料符合資格條件者並經業務單位視實際需要初審後,另行通知面試,不符合及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三)錄取名單於面試後2星期內公告於本縣全球資訊服務網,倘若正取放棄資格,由備取遞補。 瀏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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