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助學金】利河伯社會福利基金會107-1清寒學生獎助學金
提供單位及獎助名稱:利河伯社會福利基金會107-1清寒學生獎助學金
申請對象:限家庭突遭變故或家境清寒致就學困難學生,前學期平均學業成績達75分以上、操行80分以上,各科不得低於60分者申請 (含大一新生、不含研究生)。
申請方式:送生輔組彙辦
申請期限:107.10.04
詳細辦法請參閱:
學務處生活輔導組獎助學金資訊網頁 / 公告編號:107177
網址:http://www.student.ndhu.edu.tw/files/40-1007-402.php
如有任何問題請洽生活輔導組業務承辦人 葉俊良先生
E-mail:ycliang@gms.ndhu.edu.tw
聯絡電話:(03)890-6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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