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花蓮縣政府社會處徵聘約用社工員
花蓮縣政府社會處徵聘約用社工員1名
徵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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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政府社會處社工科徵約用社工員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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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職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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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用社工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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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薪資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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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薪資新臺幣3,4916元(列280薪點)
(具社工師證照每月加給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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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錄取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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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用社工員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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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作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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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政府社會處(地址:花蓮市府前路1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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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報名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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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起至107年06月04日(星期一)止(採郵寄者以郵戳為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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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資格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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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專院校社會工作相關科、系、組、所畢業〈今年應屆畢業生亦可〉並領有畢業證書者,或領有社會工作師證照者。
(二)具獨立作業及服務方案規劃執行能力〈含基本電腦文書、處理能力〉,具社工實務經驗為佳。
(三)身心健康,無不良嗜好,國語及當地方言流利,工作區域及時間能配合調派並具有工作熱忱及使命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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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工作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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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護性兒少服務1名
- 辦理兒少、家暴、性侵害案件保護業務。
- 其他行政及臨時交辦事項。
依實際業務需求調整負責之業務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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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報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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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意者請檢附
1.履歷表(並註明最快可上班日期)
2.自傳〈請詳述〉
3.國民身分證、汽機車駕駛執照正反面影本
4.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5.成績證明影本及其他學經歷證明等相關資料
6.社工師證照影印本(無者免附)
於107年06月04日(星期一)前親送或郵寄(以郵戳為憑)至「970花蓮市府前路17號 花蓮縣政府社會處 社工科 江馨婷 收」。信封上務請註明「應徵約用社會工作員」及連絡電話。逾期恕不受理報名。
(二)請至花蓮縣政府全球資訊網(http://www.hl.gov.tw/)公開徵才下載「履歷表」、「國民身分證、汽機車駕駛執照影印本黏貼用紙」。以電腦打字、A4直式橫寫書打、內文字體為14級。
(三) 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甄試:不合格者,恕不退件。
(四)洽詢電話:03-8224523,社工科江馨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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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甄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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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報名人員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將擇優通知甄試〈含筆試〉。
(二)未獲甄試或經甄試而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甄試結果 將公告花蓮縣政府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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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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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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